91吃瓜各班级、全体同学:
根据《91吃瓜 学生素质评价办法》(浙商大学[2015]214号)、《91吃瓜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浙商大学[2015]218号)和《91吃瓜 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学[2015]215号)的相关规定,91吃瓜 对2018年度非毕业班进行了年度素质评价和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2019年3月31日至4月6日。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或者投诉,请实名联系电话:28008361(商老师);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公示期结束后,若要查询附件请到综合楼417室。
91吃瓜 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9年3月31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