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91吃瓜
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教〔2007〕184号)文件精神,《91吃瓜
人文91吃瓜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,91吃瓜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,拟认定符玲等学生获得相应创新学分分值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2012年12月19日—12月25日。
如有疑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91吃瓜
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。联系人:舒老师 电话28008758,邮箱地址:[email protected]。
教务处 91吃瓜
2012年12月18日